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落实统一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促进自然资源安全、高效、永续利用和资产保值增值。《意见》明确两阶段目标:到2030年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到2035年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全面建立。
在矿业权方面,《意见》为矿产资源开发定调: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严控协议出让;同时探索“矿地林”等多要素自然资源资产组合配置新模式,或可破解困扰砂石行业的“矿地矛盾”。

在核心制度设计上,《意见》提出七大重点任务:
一是摸清家底,完善统一调查监测与资产清查核算,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二是健全产权,推动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探索深层地下空间、无居民海岛等新型用益物权,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三是强化保护,严守耕地、生态与城镇开发三条控制线,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指标交易机制;
四是高效配置,全面深化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严格控制协议出让,探索“矿地林”等多要素自然资源资产组合配置新模式;
五是监督考核,建立统一收益管理制度与损害赔偿机制,完善向人大报告制度;
六是组织实施,强化中央统筹与绿色金融支持。
政策落地将推动砂石行业全面转向市场化公平竞争与规范化运营,加速出清粗放产能并倒逼企业提升绿色技术与综合开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