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7日至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对楚雄市吕合镇石鼓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石鼓煤矿进行监察执法时,发现该矿存在“带式输送机输送带防跑偏保护装置失效”的重大事故隐患仍然组织生产。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责令该矿停产整顿。经现场核查,该矿上述重大事故隐患已整改完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依法解除该矿停产整顿指令。
特此公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
2025年5月6日
2025年4月7日至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对楚雄市吕合镇石鼓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石鼓煤矿进行监察执法时,发现该矿存在“带式输送机输送带防跑偏保护装置失效”的重大事故隐患仍然组织生产。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责令该矿停产整顿。经现场核查,该矿上述重大事故隐患已整改完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依法解除该矿停产整顿指令。
特此公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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